关于会员不得使用广告性质头像、昵称等的规定
首先,感谢大家对先客吧的支持与肯定;不过也有一些不好的苗头许多用户直接将用户名以:某某建站公司、某某网络公司、某某传媒对帖子回帖,这一方面是好事情,说明我们先客吧发布的资源受到了大家喜爱,引起重视,引起人们注意;
另一方面,这些用户的帖子,一种是纯广告,经过我们版主的说明和删除后基本减少了;
一种是插播广告,即在帖子中,以文字和图片形式带有一定的广告内容,或者通过链接暗含广告,经过我们的修改,删除广告成分,帖子予以保留;一种是没有广告内容的帖子。
但是,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,那就是这些公司逐渐找到论坛的一个“空档”——发帖者的头像以及昵称(ID的中文名字),在这个地方,他们肆无忌惮地显示他们的公司名称,有的还用他们的电话号码、QQ号码放在头像下面,还有的在个性化签名中写出他们公司的业务范围、联系方式,等等。
这是先客吧论坛所不允许的。
今天做出如下规定:
一、所有发帖/回帖者的头像,不得以各种名义的公司的形式出现。如下面这些就是不允许的:
二、所有发帖/回帖者的昵称(ID中文名称),不得以“××公司”名称出现,如,以上那些,还有“**传媒”等等。
三、所有发帖/回帖者的个性化签名,不得介绍公司业务和留有联系方式等。
四、即日起,原来已经使用广告性质头像、昵称和个性化签名的,在3天之内予以修改,去掉广告成分,改为正常头像、昵称和个性化签名。
五、3天之后,不予修改并继续以广告性质头像、昵称和个性化签名发帖的,所发帖子将一律予以删除,并禁止发帖一个星期;一个星期后仍不改正并继续发帖的,禁止发帖一个月;如果再不改正,将永远禁止其在本论坛发帖。
特此周知!!!
我早就想建议了,话说~~ 我要顶!谁也别拦我!! 嗯嗯! 支持一波! 没毛病~ 这也太好了叭!! OK,OK,OK OK,OK,OK 我早就想建议了,话说~~